南宁街头的共享电动车先别骑,已有多人被交警处罚!交警:无牌不能上路
昨天,南宁交警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则关于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如果驾驶无牌车辆,使用者将依法受到处罚的消息,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今天早上记者来到南宁市中关村,看到这里附近每条街道上都停放着无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对于昨天交警部门发布的消息,一些市民还没有反应过来,认为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属于私人购买,怎么就和违规挂上钩了呢?
虽然共享电动自行车是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但是南宁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电动自行车需依法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样要登记上牌,否则不能上路行驶。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南宁市有三家共享电动车企业投入使用,车辆停放点分布在青秀区,西乡塘区还有高新区,投放了超过两万多辆共享电动车。
目前道路上行驶的共享电动车都是没有经过注册登记上牌的。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负责人 黄涛涛:按照交安法的要求,对没有上牌的共享电动车进行处罚。我们是处罚使用者,不管共享电动车是谁使用,我们是对使用对象来处罚。我们也对共享企业进行了约谈,对无牌上路的共享电动车进行清理,同时也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
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接到了交警部门的约谈后,已经开始按相关部门的要求逐步地整改,共享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工作已经在进行了。
哈啰出行广西区域市场拓展专家 曾昱钰:从昨天开始我们一直在跟交警部门做一个积极的沟通,我们希望包括我们企业在内的整个行业都能够纳入一个规范的管理。上牌在我们企业看来是没有任何阻碍和困难的,我们绝对是积极的配合相关部门,希望能够尽快的完成我们所有的电动车上牌。
记者 | 黄亮 梁量
部分来源 | 南宁交警
编辑 | 王诗筠
校对 | 蒙宛若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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